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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拆A不断升温 专家称需关注分拆子公司独立性

发布日期:2024-02-26 11:40    点击次数:202

  自2019年以来,A股公司分拆成熟业务独立上市的案例逐渐增多,而且,选择分拆子公司到A股上市渐成主流。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11月9日,有35家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在有序推进中。

  “分拆优质板块子公司上市的好处是可以为公司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也有助于提高子公司的独立性和市场价值。”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2019年12月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意见》,此后,陆续有公司发布公告称,考虑到业务发展需要,发挥资本市场规范治理运作、拓宽融资渠道等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以及为充分调动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拟筹划将子公司分拆上市相关事宜。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席、研究员盘和林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分拆子公司上市需要关注子公司的资质和独立性,看是不是能够满足上市的要求再做分拆上市的决策。而且,对于分拆出来的子公司要关注四点,“即独立性,分拆的子公司要彻底从母公司剥离出来;财务透明;合规;维护投资者权益,要保护母公司原投资人的利益。”

  数据显示,目前上述35家公司中有11家处在“筹划分拆”阶段,有4家处在“董事会预案”阶段,有20家处在“股东大会通过”阶段。

  不过,分拆子公司上市的过程中,有一些公司最终未能成功。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有7家公司终止分拆上市。对于终止的理由,环境的变化等原因皆有提及。

  新钢股份在2020年10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但最终此事项却在今年宣布终止。据悉,2022年1月份,修订后的《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规定,拟分拆子公司主要业务或资产是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主要业务和资产的,不得分拆。因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新材”)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主要业务和资产,为统筹安排新华新材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公司拟终止筹划新华新材分拆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

  王鹏认为,在进行分拆上市时,公司需要确保分拆上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避免因此产生法律风险和不必要的纠纷;要确保拆分的业务板块具有独立的运营能力和市场潜力,这样才能吸引投资者并获取更好的估值。